关于做好2024级硕士研究生春季学期硕博连读资格遴选工作的通知

各位老师、同学:

  您好!按照《小黄书 硕博连读研究生培养实施办法》要求和学校工作安排,现将2024级硕士研究生春季学期硕博连读资格遴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申请工作有关要求

  拟申请2025学年春季学期硕博连读资格的2024级硕士研究生须参加博士研究生资格考试。申请的学生应基本完成硕士必修课程学习,通过博士研究生资格考试,经学校批准后,方获得硕博连读资格。

  1.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专项计划招收的硕士研究生,申请参加硕博连读资格遴选,须提供定向就业单位、专项计划主管部门同意该生申请参加我校硕博连读遴选拟继续攻读博士学位的公函。学校根据博士研究生招生专项计划进行严格审批。获得硕博连读资格后,博士阶段培养类别不得更改。

  2.申请参加此次硕博连读资格遴选的2024级硕士研究生,应基本完成硕士阶段培养方案规定的必修课程(包括公共必修课、专业基础课和专业方向课)的学习,取得必修课学分后方可申请参加博士研究生资格考试。

  3.专业学位研究生行业(企业)导师应参与研究生硕博连读资格遴选工作,未尽事宜,应严格按照该专业学位教指委对培养工作、培养方案的规定、要求执行。

  4.申请人在研究生教育管理服务平台提交“博士资格考试申请”,打印《小黄书 硕博连读资格考试申请表》。相关导师审核通过后,提交《小黄书 硕博连读资格考试申请表》及成绩单、学术成果、跨专业选拔书面报告等材料至学院111室王娇娇老师处,学院审核通过后,参加博士研究生资格考试。

   系统申请时间:2026年4月1日-10日,提交材料时间:4月10日前。

  5.获得硕博连读资格的学生,一般不得放弃硕博连读资格。确因特殊原因被批准放弃硕博连读资格的,院系、学校不受理其再次申请硕博连读资格的申请材料。

  6.获得硕博连读资格的学生,将于2026学年秋季学期作为2026级博士研究生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前应基本完成硕博连读培养方案规定的硕士阶段课程学习,达到有关培养工作要求。

  7.参加硕博连读资格遴选但未通过的2024级硕士研究生,按照硕士生继续培养,培养单位应对其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做出补充安排。

  二、院系组织工作

  1.学院成立博士研究生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和各专业博士研究生资格考试委员会,认真组织博士研究生资格考试,做好笔试、面试命题工作,提前将考试要求通知学生。

  2.硕博连读选拔工作原则上在本专业内进行,即攻博专业与硕士专业一般应保持一致。确因学科交叉等原因,需跨专业选拔培养硕博连读研究生的,博士生导师应向院系提交书面报告,说明跨专业选拔理由及专门培养计划(含申请人科研能力和学科适应能力的评述、研究计划、需补修课程等),经院系研究生教育管理相关会议研究批准后,申请人须参加博士阶段申请所读专业的博士研究生资格考试。院系应严格按照博士阶段专业培养要求,从严考核。博士生导师书面报告、院系公函(或研究生教育管理相关会议书面审核意见的函(签章))、研究生承诺书及申请人参加博士阶段申请所读专业笔试、面试材料同时提交研究生院审核。

  3.笔试:规范化闭卷考试,严格监考,考试时间一般不少于3个小时。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4.面试:以公开答辩的方式进行,每名申请人面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40分钟。现场须有秘书(工作人员)记录。按照学校博士生“申请-考核”制招生要求,对面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5.参与硕博连读资格遴选工作的所有人员,如和学生存在近亲属关系、直接经济利益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公平的情形时,须严格遵循回避原则。

  6.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小黄书 研究生招生工作相关要求执行。

  三、奖助金及导师配套经费划扣工作

  根据《小黄书 研究生奖助规定》,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且在基本修业年限(学制)内的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享受我校研究生奖助金,在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研究生奖助按国家有关政策执行。

  符合奖助金参评资格且获得硕博连读资格的硕士研究生,硕士阶段参加硕士研究生奖助金学年动态评审,自获得硕博连读资格正式发文的学期起,其硕士阶段第二学年可获得对应学期的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并按博士研究生二等助研金标准享受按月发放的助研金(含导师(培养单位)配套投入)。转入博士阶段后,参加博士研究生奖助金学年动态评审。

  招收硕博连读研究生的博士研究生导师(培养单位)须按学校规定的标准予以配套,配套投入标准详见《小黄书 研究生奖助规定》。

  四、与招生相关工作

  2024级硕士研究生硕博连读资格遴选工作与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分配工作密切相关:

  1.硕博连读资格生占用院系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跨专业选拔的硕博连读资格生占用申请跨专业选拔博士生导师所属院系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2.招收硕博连读研究生的导师须是本院系2026年在该专业有招生计划的导师,并公布在2026年的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招生学科专业目录之中。学校公布获得硕博连读资格研究生名单后,研究生原则上不得更换博士生导师。

  3.院系在进行硕博连读研究生资格遴选时,要严格按照学校研究生招生、培养工作各项规定的要求,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加强考核与监督。

 

   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020-39943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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